首页法律案例库学员投资虚假教育公司被骗3.5万元维权难

学员投资虚假教育公司被骗3.5万元维权难

【标题】学员投资虚假教育公司被骗3.5万元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接触自称教育机构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名,承诺先垫付课程费用后返还佣金。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约3.5万元培训费,后陆续收到少量返利。期间公司人员通过短信要求点击不明链接办理'升级服务',后该机构失联,张某某发现系虚假培训机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服务,认为学员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故意、证据链完整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短信聊天截图及部分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仲裁员要求补充培训机构实际经营情况证据,但张某某无法提供更多材料。公司称已履行合同义务,张某某存在过度投资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充分披露资质造假事实,对张某某主张的3.5万元损失中2万元部分予以支持,其余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教育投资需核实机构资质,保留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遇诱导点击链接、承诺高回报等情形应及时报警,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维权难度增加。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