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名义实施诈骗,涉及生活服务类充值缴费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声称可代办高额贷款需先缴纳服务费,诱导张某某在虚假贷款平台进行支付宝转账操作。张某某按指示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使用伪造的贷款审批APP界面截图,谎称需继续缴费才能解冻账户,导致张某某多次转账共计5.2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贷款专员身份,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主动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的APP截图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合规性,且对李某身份真实性未尽审核义务。仲裁员结合短信记录与支付平台流水,认定存在虚构事实与虚假平台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与第157条,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返还张某某已支付的约3.5万元服务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消费者应警惕以贷款为名的高额缴费要求。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轻信网络交友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