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身份骗钱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假身份骗钱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宣传及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线下街面遭遇自称平台客服的嫌疑人,通过丢包分钱建立信任后,被诱导注册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该平台以高额匹配成功率承诺为诱饵,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会员费,期间嫌疑人多次通过二维码收款并伪造网站截图进行虚假宣传,后失联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资质、伪造证据构成诈骗;公司否认违法,称系用户自主交易行为。核心争议在于平台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虚假身份的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网站截图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平台运营模式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诱导性消费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会员费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资质,用户应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真实性,遭遇诱导缴费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