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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项目合作'为由,诱导张某某注册虚假教育培训平台账号,谎称可获取高额返利。期间要求张某某进行网贷提现后转账操作,并通过屏幕共享功能获取其账户密码。张某某按指示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且平台账号已被封停,遂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某科技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劳动关系,否认存在诈骗行为,认为转账系个人网络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虚假培训网站截图等证据,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进行网络诈骗。某科技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要求其说明与李某的关联性及平台运营合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领导实施诈骗,某科技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的7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涉及资金往来应留存完整证据链。企业应对员工账号异常情况及时核查,避免因审核疏漏承担连带责任。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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