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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虚拟币

【标题】大学生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学历提升为名实施诈骗,案由涉及虚构事实及非法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国家承认学历提升'广告,对方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通过虚拟币转账。张某某在涉案APP'学途通'内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发现该APP已下架且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遂于2024年7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利用APP平台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该业务为合法代理,要求通过虚拟币转账属行业惯例,且已提供部分服务。双方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交易合法性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APP下架截图,被申请人未能出示合作协议等关键证据。仲裁员结合招聘平台广告内容、虚拟币转账异常及APP资质问题,认定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支出,同时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22条关于不当得利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类诈骗多利用虚假政府背景实施,建议学生核实机构资质并通过正规平台交易,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