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投资老师微信诈骗3.5万元未果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微信诈骗3.5万元未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精准信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医疗养老项目投资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考试包过'为噱头,谎称可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帮助获取医疗养老政策资格,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培训费。后张某某发现所谓'考试'系虚构,且该公司未按约定办理相关手续,资金流向涉及多级拆分账户,无法核实真实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投资老师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否认存在欺诈行为,认为张某某未提供有效合同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及信用卡支付凭证,发现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公司未能出示培训服务协议及资金使用明细,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对方多次承诺'包过'但未提供实际服务。经比对资金流向,发现多级拆分账户与公司账户存在异常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教育培训场景的精准诈骗行为,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判定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微信平台冒充专业人士实施精准诈骗,建议保留完整支付记录和聊天证据。对于涉及多级资金拆分的教育培训项目,应核实企业资质及服务真实性,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案件串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