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旅游优惠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旅游产品时,收到自称客服的陌生号码来电。对方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并伪造合同模板诱导其转账。张某某因账户异常被对方以'核实信息'为由多次要求转账,最终通过多个账户分6笔完成支付。诈骗分子利用资金多级拆分方式转移赃款,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相关交易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在关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客服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信息仅用于推广,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商平台监控视频。公司仅提供平台合作协议,无法证明已尽到审核义务。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追踪报告,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但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2.4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警惕'零门槛'兼职诈骗,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拦截。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冻结相关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