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中遭遇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中遭遇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虚假APP为由,谎称可办理高额贷款,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为第三方人员,且收款账户频繁出现异常交易记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贷款业务事实,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李某身份,认为交易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短信链接、虚假APP网站截图及银行流水记录,结合李某使用非公司官方账户收款的异常情况,认定李某行为与公司存在关联性。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员工身份审核义务,故承担相应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职业身份伪装,转账前应核实对方公司资质及业务真实性。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认证,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