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骗钱遭电信诈骗追责
【标题】街头抽奖骗钱遭电信诈骗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街头抽奖活动中中奖,对方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账户转账3.5万元领取奖品。期间诈骗分子以电信电话方式诱导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其账户被冻结。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损失未能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辩称活动为第三方平台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对诈骗行为的责任归属及赔偿范围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抽奖现场照片、虚拟币转账记录及与诈骗分子的通话录音。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庭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
【分析启示】参与线下活动需警惕虚拟币转账陷阱,留存证据及时报警。企业应规范营销行为,避免利用不实信息诱导消费者。遭遇账户冻结应及时冻结资金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