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点击链接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点击链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双方因网络借贷纠纷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其点击平台内链接,填写虚假贷款申请表后获得约3.5万元现金贷款。贷款到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平台存在身份冒充及诱导贷款行为,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贷款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贷款审批且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注册信息存在异常,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被申请人虽否认直接参与,但无法解释用户身份冒充问题,双方对证据真实性产生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返还张某某违法所得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条款,以及《网络安全法》第41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范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用户需警惕'投资理财'话术,核实对方身份后再进行任何资金操作,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