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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中奖骗局遭资金转移

【标题】张某某中奖骗局遭资金转移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线下碰瓷式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街道被自称客服人员的团伙成员以中奖领奖为名诱导,通过线下接触获取其银行卡信息后,要求点击伪造链接进行转账操作。张某某在未核实情况的前提下,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所谓'网络借贷',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虚构中奖信息骗取钱财,要求公司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转账属于正常借贷关系,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转账支付记录、聊天截图及现场录音证据,证明其在未真实中奖的情况下被诱导转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交易合法性,仲裁委认定张某某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返还涉案资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反诈培训,警惕'中奖领奖'等新型诈骗手段。当遭遇要求点击链接转账的情况,应第一时间保存通讯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主张民事权益。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