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扫码付款被骗公司担责
【标题】员工扫码付款被骗公司担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培训退费纠纷遭遇精准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安排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自称贷款专员的人员以办理公共服务业务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扫码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导致损失,被申请人称员工未核实对方身份且已报警处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培训现场监控视频,确认公司未明确提示安全账户风险。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员工存在重大过失,但指出报案延迟影响侦查进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部分培训费用及利息共计2.1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交易安全;根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因用人单位管理疏漏导致劳动者受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培训流程安全规范,劳动者需提高警惕核实转账对象。遇到要求扫码付款等异常情况,应优先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信息,避免因报案延误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