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虚假培训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员工遭虚假培训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诉方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本案系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引发的诈骗案,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伪造支付凭证等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岗位。面试时,公司负责人李某(已另案处理)以'投资理财培训'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智学宝'的虚假APP。该APP界面与正规教育平台高度相似,但实际为诈骗平台。李某声称可提供'内部培训资源',要求张某某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作为培训保证金。张某某在支付后发现无法联系李某,且APP无法登录,遂报警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伪造支付凭证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培训项目真实存在,张某某因个人原因未完成课程,且转账行为系双方自愿,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APP注册信息截屏及与李某的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培训课程大纲,未能证明实际开展培训业务。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无相关教育培训资质,且支付账户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资质、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承担相应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企业主需警惕虚构资质进行网络诈骗的风险,员工应核实机构资质及支付渠道安全性。本案凸显对公账户转账场景下,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建议遇类似情况立即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