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假投资APP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投资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培训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线上投资培训课程,被冒充专业投资老师的销售人员诱导下载虚假投资APP。该APP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张某某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参与'理财计划'。后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法正常交易,尝试通过平台申请退款理赔时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期,遂以诈骗为由向仲裁委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投资行为,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培训平台,实际交易由第三方APP主导,且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培训课程记录、APP界面截图、对公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方出具了平台合作协议及风险提示文件,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技术鉴定,确认APP与公司官网无关联,且存在伪造资质的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判决退还部分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请求退换货并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培训信息披露义务,员工需提高网络投资风险防范意识,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联系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