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平台用户,因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上平台报名课程,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被客服以'需上级审批'为由要求转账至个人账户。该账户经核实系伪造领导身份,且平台存在虚假APP诱导下载行为。张某某提供微信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证明被诈骗过程,资金流向显示经多级账户转手后消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及冒充熟人领导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用户自行操作失误,且已通过第三方机构办理退款手续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微信转账凭证、通话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承认平台存在诱导下载虚假APP的违规操作,但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培训费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消费者警惕'熟人领导'诈骗套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缴费并留存完整证据链。平台方应加强资质审核,避免因虚假APP导致用户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