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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兼职被诈骗3.5万元要求返还获支持

【标题】学生兼职被诈骗3.5万元要求返还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微信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案由涉及虚假征信修复宣传及非法索要验证码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微信相亲群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可办理征信修复为由推荐兼职工作。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缴纳3.5万元保证金,期间被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李某实为冒充婚恋对象的诈骗分子,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获立案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该兼职为正常业务合作,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属自身过错;张某某则认为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岗位招聘信息,未能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调取支付平台信息确认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虚构业务场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3.5万元保证金,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对象推荐的兼职机会,核实公司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及业务许可。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调取支付平台流水,保留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本案中受害者因及时固定证据且公司无合法业务背景获赔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