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虚假平台骗转3.5万元引发仲裁
【标题】学生遭虚假平台骗转3.5万元引发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维修服务合同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生活服务岗位,入职后被安排处理公共设施维修业务。公司以需预缴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并承诺后续通过返佣方式回收。期间,公司人员冒充金融机构客服,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以完成所谓'账户安全验证'。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多次提供验证码,导致资金被转入关联账户。事后发现该公司为虚假平台,且已注销工商登记,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服务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抗辩称该行为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认为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服务义务且存在操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通话记录及虚假平台网页截图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了一份格式化合同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具体用途。仲裁委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发现,涉案资金经多层转账最终流入个人账户,且存在异常提现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利用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实施诈骗,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谨防以'先垫付后返佣'为名的诈骗陷阱。对于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异常操作要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维权时需注意收集电子证据保全,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鉴定确认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