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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诱导扫码骗走3.5万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诱导扫码骗走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兼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广告,对方自称能提供高额回报且无需签订合同。在添加客服微信后,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建立信任,诱导其扫描二维码支付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完成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迅速将资金转移至境外账户,遂向平台申请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兼职渠道,否认诈骗行为。核心争议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及电子数据证明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微信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APP内培训页面截图。公司虽否认婚恋身份,但未能提供实际兼职项目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转账前后双方沟通内容与资金流向,确认存在诱导性交易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境外兼职项目、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诈骗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扩大。电商平台应加强兼职类广告审核,防范虚假宣传。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