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培训APP冒充领导骗投资
【标题】虚假培训APP冒充领导骗投资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项目投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岗位,入职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所谓'公共服务办理'。公司以'教育培训项目'名义诱导其下载涉案APP进行投资,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APP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公司实际无教育培训资质,且所谓'领导'身份经核实为伪造。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且已提供所谓'培训服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下架记录、短信截图等电子数据,核实招聘平台信息。被申请人未能出示培训服务交付证据,申请人提交的转账凭证与账户异常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仲裁员就'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进行重点质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招聘诱导下载非法APP,核实机构资质后再进行资金操作。电子数据需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