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平台交易,因遭遇身份冒充诈骗导致损失,引发仲裁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平台购买商品后,接到自称是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对方谎称订单存在质量问题需通过指定虚假APP完成'退款验证',要求张某某扫码支付约3.5万元至所谓'官方账户'。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交易平台,未参与交易内容,且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影响证据保全。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法调取平台支付记录及通话录音,确认存在异常转账操作。针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争议,通过分析诈骗分子使用对公账户及身份冒充手段,认定其存在明显诈骗故意。平台方未能提供有效风控措施证明,但张某某亦存在未核实身份的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平台审核失责责任,赔偿张某某实际损失的70%;张某某因未及时采取防诈措施,自行承担剩余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网购交易中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新型诈骗手段,平台应强化商户资质审查。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