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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机构高薪兼职诈骗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机构高薪兼职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广告,被诱骗缴纳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市通过网络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招聘信息,承诺月收入2万元并提供教育培训。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多次接到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电话催促,称账户异常需立即处理。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所谓工作机会系虚构,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某科技有限公司主张该兼职为合法劳务合作,费用为培训支出;张某某则认为公司虚构境外工作场景,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手段实施诈骗,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网贷提现记录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培训协议,无法证明实际存在境外工作机会。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异常及冒充金融机构的电话沟通记录,认定存在明显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对剩余损失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条件的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境外兼职'等诱饵,核实公司资质及工作真实性。遭遇要求缴纳费用时需提高警惕,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本案中,公司通过虚构教育培训场景、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等手段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部分诉求未获支持。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