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遭追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遭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内部招聘兼职'为由,要求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缴纳保证金3.5万元。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发现李某某身份造假且无法联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导致追查困难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争议焦点在于诈骗行为的认定及资金返还责任划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及平台客服沟通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据,仲裁委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显示资金在24小时内被转至境外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政府身份实施电信诈骗,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损失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条
【分析启示】提醒公众警惕婚恋平台伪装身份骗局,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所谓'公职人员'身份,保留通讯记录和支付凭证作为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