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冒充政府人员虚假平台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政府人员虚假平台诈骗案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时遭遇的诈骗纠纷。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该公司以'政府合作项目'名义开展虚假投资理财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财政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符合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政府专项理财'资格。对方通过微信发送伪造的政府文件截图,诱导张某某在虚假理财平台注册,并通过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的方式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非法集资网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兼职信息发布渠道,未参与具体诈骗活动,且张某某未核实平台真实性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其免责事由。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平台注册截图及报案回执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承认招聘信息发布存在瑕疵但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核实平台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应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避免因疏忽导致连带责任。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避免因拖延错过维权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