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中奖APP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中奖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男,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维修服务合同关系,因对方虚构中奖事实导致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预约家电维修服务。次日接到自称客服的陌生来电,称其维修订单符合'幸运客户'资格,可领取3.5万元红包。对方诱导下载伪造的'某科技服务'APP,通过支付宝完成转账后,APP突然无法登录且客服失联。张某某发现受骗后于6月15日向警方报案,但因未及时冻结账户导致资金被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中奖事实、伪造APP及冒充客服人员的欺诈行为;公司辩称仅提供维修服务,未参与中奖活动,且APP非其官方渠道,要求张某某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支付宝转账凭证,公司出示官网服务协议。针对APP真实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鉴定,确认该APP与公司无关联。同时审查张某某报案时间与资金流转时间间隔,认定存在证据链断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及平台监管缺失,判决其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权益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1条、第2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客户信息告知义务,警惕第三方冒用服务名义实施诈骗。消费者应核实客服身份及APP真伪,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本案警示:平台对非官方交易渠道应建立预警机制,避免因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