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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扫码付款遭贷款专员诈骗

【标题】网购用户扫码付款遭贷款专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购物,因订单纠纷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后,通过短信链接添加所谓'贷款专员'微信。对方谎称可协助办理退款理赔,诱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付款。张某某按指示完成操作后,发现账户资金被转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平台担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诈骗,要求全额赔偿;平台辩称诈骗行为系第三方实施,且已尽告知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假客服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平台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也未证明诈骗行为与自身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对第三方支付链接进行实质性审核,存在管理漏洞,判决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电子商务法》第38条经营者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应强化对第三方支付链接的审核,网购用户需警惕'退款理赔'话术,遇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支付渠道并报警。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维权证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