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遭假招聘骗3.5万
【标题】待业者遭假招聘骗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招聘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主张追回被非法转移的3.5万元资金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经理的电话,对方以可帮助修复征信为由要求其提供信用卡支付信息及银行流水。在获取张某某的征信报告后,对方诱导其通过线上转账支付3.5万元服务费。此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招聘业务,且平台信息显示其账户异常,多次尝试提现均被拒绝。张某某随即报警,但公安机关未立案,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称该款项为双方自愿的征信服务费,且已提供部分服务,拒绝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征信平台异常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说明服务内容。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平台信息,认定公司通过伪造招聘场景实施资金诈骗,且未实际履行承诺服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确认该公司构成民事欺诈并应承担返还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网络骗局,核实企业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转账等行为时,应立即终止并保留证据。本案中,张某某通过银行流水与平台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