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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押金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押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从事高收入行业的李某。对方以提供兼职机会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并缴纳押金。期间通过电信电话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信用卡支付及验证码,后APP因涉嫌违法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押金为服务保证金属合同纠纷,张某某认为对方虚构身份构成诈骗,双方对款项性质及责任归属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下架通知,公司未能出示服务协议及资金使用明细。仲裁员要求对资金流向进行技术核查,确认涉案APP无合法经营资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押金并赔偿损失,但认定部分款项因张某某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核实对方资质,警惕'中奖领奖'类诈骗话术,支付前确认APP合法性,验证码属于重要个人信息应严格保护,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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