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银行人员骗退培训费被判刑
【标题】冒充银行人员骗退培训费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退费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价值约3.5万元的金融投资培训课程。缴费后,该公司客服以'培训退费'为由联系张某某,称需通过银行转账完成退费手续。期间,对方提供伪造的金融机构工作证及虚假电话号码,要求其不得使用平台官方渠道办理退费。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2.8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已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取监控视频显示,诈骗分子使用虚假身份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实施电话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还培训费用;公司辩称退费流程需双方协商确认,且张某某未按平台指引操作导致损失。双方对转账是否构成真实交易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内部退费申请单,但无法说明指定账户合法性。仲裁员结合证据链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同时认定公司需对诈骗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应规范退费流程,警惕冒充金融机构的精准诈骗手段。建议消费者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保留完整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对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情况,应优先通过官方渠道确认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