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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虚构高收益骗取服务费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虚构高收益骗取服务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事公司为家政服务类平台,案由涉及合同欺诈与资金侵占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家政服务平台结识自称'高净值客户'的李某。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虚构投资项目,声称月收益可达15%。张某某受骗后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后发现对方实为平台财务人员王某伪造身份,遂要求返还资金。公司以'平台交易协议'为由拒绝,但无法提供完整资金流向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抗辩称交易基于自愿且已履行服务义务,否认非法占有目的。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虚构高收益的诈骗行为及资金流向是否可追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APP对话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财务人员王某的内部邮件记录。公司虽提供部分服务协议文本,但无法说明李某身份真实性。庭审中双方就'婚恋关系是否影响合同效力'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快速转移的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服务费2.8万元,认定存在虚构高收益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完全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酌减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三倍赔偿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收益承诺,核实合作方资质。发现异常交易时要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维权时注意证据链完整性,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追查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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