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网购培训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网购培训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考研保过班服务,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与公司注册信息不符,且无法联系到所谓'教育顾问'。经核实,该公司实际从事网络刷单业务,涉案资金在转账后24小时内被分拆转至多个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教育机构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拒绝返还费用。争议焦点在于对方是否构成身份冒充及合同效力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课程表照片。张某某出示的支付记录显示交易对手为个人账户,且存在频繁转账至境外的异常流水。经银行调取交易明细,确认资金已无法追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存在冒用教育机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且交易对手非该公司注册主体,裁决解除培训协议并退还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合同撤销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对方资质,保存完整支付记录和沟通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延迟维权导致证据灭失。平台方应加强商家资质审查,防止虚假教育机构利用'包过'噱头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