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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培训贷骗局员工索赔案

【标题】某科技公司培训贷骗局员工索赔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劳动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广告,称可提供征信修复服务。入职后被要求下载指定APP并缴纳培训费,公司员工以'金融机构人员'名义指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为诈骗平台,且公司未实际提供征信修复服务,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培训贷诈骗;被申请人辩称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且培训费为自愿支付。双方对资金流向及服务真实性存在根本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与公司员工的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第三方支付凭证。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培训服务证据,亦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培训贷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核实机构资质再付款。遭遇电信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12368热线申请紧急止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劳动者参与违法金融活动。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