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兼职骗局诱导共享验证码骗钱
【标题】教育培训兼职骗局诱导共享验证码骗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兼职诈骗产生纠纷,申请人主张返还垫付费用,被申请人以平台投资为由拒绝退款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教育培训兼职'广告,称可在家完成任务并获取返佣。对方以需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并要求下载虚假APP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在APP内,工作人员以'系统异常需验证身份'为借口,获取张某某手机验证码导致账户被盗。后该公司以'平台政策调整'为由拒绝返款,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该行为属于商业投资纠纷,且已提供部分服务,拒绝全额退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虚假APP操作截图及聊天记录,证明公司通过虚构培训场景诱导其垫付费用。被申请人虽提供所谓'培训协议',但无法说明APP运营主体及服务内容。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资金流向,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最终确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招聘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和业务真实性。涉及资金往来应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对于要求屏幕共享或验证码的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