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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遇冒充养老局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遇冒充养老局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系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因涉嫌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张某某系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从事医疗养老项目的科技企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遇到自称养老局工作人员的男子,对方以'消除迷信灾祸'为由,虚构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项目,诱导张某某下载涉案APP并注册。通过电话联系,骗子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需调取平台信息以证明项目真实性。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账至该公司对公账户后,发现该APP已下架且无法联系对方,遂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存在业务合作,转账系双方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骗子的通话记录、APP注册信息及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张某某存在真实业务关系,且涉案APP被证实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虚构项目等诈骗行为,裁决其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087条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线下街面以'消灾'为名的诈骗手段,尤其在医疗养老领域。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通信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