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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学历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学历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教育培训业务,案由涉及虚假身份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学历提升广告,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称可提供内部考试资源。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线下接触交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公司无办学资质且账户异常,遂向仲裁委申请撤销该交易。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使用虚假身份及冒充政府人员手段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显示对方使用伪造的政府工作证照片并要求扫码付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存在明显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支付的3.5万元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关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确认被申请人构成民事欺诈并承担返还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教育培训诈骗,核实机构资质时需通过教育部门官网查询,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支付大额费用,电子数据应及时公证保全。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