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构境外兼职诈骗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境外兼职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高薪境外兼职'岗位,公司承诺月收入可达2.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入公司指定虚拟币账户,后被要求多次提供验证码以'激活账户'。直至6月,张某某发现所谓兼职项目系虚假宣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该兼职需先缴纳保证金,且已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手续,认为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客服的12次通话记录,审查了虚拟币转账流水及聊天截图。公司虽提交了所谓'境外工作证'文件,但经核实系伪造。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要求输入验证码的通话内容与转账时间的关联性,确认诈骗行为与资金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网贷平台手续费损失1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警惕'高薪境外兼职'陷阱,应核实公司资质及工作真实性。遭遇要求转账或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时,应及时保存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仲裁机构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投资理财场景实施诈骗,强调电子数据固定对维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