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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通过虚假APP被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通过虚假APP被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维修服务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购物平台联系自称公司技术总监的李某某进行服务器维修。对方以'内部优惠'为由要求支付高额预付款,承诺三天内完成维修并返还本金。张某某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对方提供的维修APP存在异常,经核查该APP开发者非公司关联方。当试图联系'李某某'时,发现其微信账号已失效,公司账户因异常交易被银行冻结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对维修业务审核不严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且交易对象系个人账户非公司账户,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平台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及APP异常检测报告。被申请人对APP截图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核实公司账户确曾与涉案账户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申请人2.8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款项因申请人未及时报警认定为自担风险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第三方服务资质审查机制,员工遭遇类似情况需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对于高收益低风险的网络服务,务必核实对方企业资质及账户信息,避免因轻信熟人身份造成损失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