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虚拟币遭追缴

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虚拟币遭追缴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虚拟币遭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学历提升需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该公司被指存在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搜索加入所谓'教育贷款咨询群',被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网友以可办理学历提升为由诱导。对方要求其通过虚拟币平台向非公司官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并虚构'线下办理'流程。张某某按指示完成支付后,发现收款账户实为个人账户且无法联系对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私设群组,与企业无关联,但承认曾通过QQ推广过教育培训项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所谓'贷款专员'的QQ聊天记录,发现对方使用公司注册名称但未出示有效资质证明。公司虽否认,但无法解释其官网宣传内容与涉案QQ群信息的关联性,仲裁委要求补充资金流向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责任漏洞,责令其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但因证据链未完全闭环,部分支持张某某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QQ群中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资质核查,虚拟币交易需留存完整支付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企业需完善线上推广资质审查机制。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