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兼职诈骗提现受阻员工索赔遭拒
【标题】虚拟币兼职诈骗提现受阻员工索赔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高薪境外兼职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事实骗取虚拟币,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并赔偿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软件结识的'客服'推荐,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境外兼职项目。公司以'公共服务办理'为由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承诺日薪500元且提供APP操作指引。张某某通过电话联系公司后,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购买虚拟币。后发现公司提供的APP截图均为伪造,所谓'境外工作'实为虚构事实,多次尝试提现均被拒绝,直至2024年9月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婚恋软件冒充身份、伪造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利用虚拟币转账方式实施诈骗;公司则称该兼职项目为正常投资,要求点击链接操作属于当事人自愿行为,且未及时报案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的APP截图;公司提供了所谓'项目合作协议'及部分客户反馈。经审查,公司虚构境外工作场景、伪造办理流程的证据链完整,但张某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受骗过程与婚恋对象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行为,但鉴于张某某未及时报警且未能完全证明婚恋对象与诈骗的直接关联,裁决公司退还本金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劳动法》第93条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则,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张某某举证责任未完全履行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公司资质及项目真实性,警惕'高薪境外'等话术陷阱。涉及虚拟币交易应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遭遇诈骗需在发现后及时报警,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