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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冒充公职人员骗培训退费

【标题】学生遭冒充公职人员骗培训退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诈骗培训退费款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征信修复培训'广告,对方自称是某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1.8万元培训费后,该公司以'需支付额外退费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2.7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遂保留聊天记录和短信截图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培训协议,且已提供部分服务,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调取第三方支付流水和平台信息,但其拒绝配合。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显示对方使用'XX监管局张主任'名义诱导转账,公司未能提供相反证据。庭审中公司承认曾使用政府工作证照片作为宣传素材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分析启示】警惕伪装公职身份的教育培训骗局,保留通讯记录和转账凭证。遭遇资金被快速转移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同时通过仲裁途径追索损失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