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高薪诱骗点击诈骗链接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高薪诱骗点击诈骗链接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高薪兼职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境外招聘项目骗取其约3.5万元投资款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推送的'高薪境外兼职'招聘信息,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谎称可修复征信,诱导其点击伪造的第三方支付链接。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跨境理财项目'系虚构,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财务人员伪造支付记录,通过脱离平台交易方式将资金转入境外账户,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招聘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自愿点击链接应承担相应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部分转账截图作为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工作记录,未能证明其主张。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与电子证据真实性鉴定,确认公司存在伪造征信修复承诺、虚构跨境理财场景等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其余7000元因无法追溯资金流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电子签名法》及《民法典》第1167条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高薪兼职'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办理跨境业务,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作为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