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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现金案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现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屏幕共享查看虚假账户,初期返还1.2万元小额利润获取信任。后以'项目需紧急注资'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2.3万元,并承诺3日内返还。张某某按指示将现金交付给平台客服人员,后发现账户异常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主动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审核张某某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其确将现金交给平台工作人员。针对公司主张的'平台仅提供服务',仲裁委要求其提供风控措施证明并核实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0.7万元因无法证明具体用途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及资金监管,老年人需警惕'高回报'投资陷阱,遭遇诈骗应立即留存证据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司法实践中对平台方的审查将更侧重风控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