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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平台虚假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hr的王某,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名推荐虚假投资平台。王某谎称公司有内部渠道,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账号并下载伪造的理财APP。张某某先后向王某账户转入约3.5万元用于投资,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虚构公司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已履行平台监管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及监控视频,确认王某使用伪造公司印章注册账号。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强调'零风险高回报',与平台实际运营情况存在明显矛盾。公司未能提供王某身份核实记录及资金监管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王某以虚构公司名义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宣传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合作机构资质,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及时向网信办举报并报警处理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