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街头抽奖骗局骗走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街头抽奖骗局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求职,遭遇以街头抽奖为名的诈骗案件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代理的人员以'高薪培训'为诱饵吸引参与抽奖活动。对方声称中奖可获5万元现金奖励,但需先支付3.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后,对方以'税费''平台手续费'等名义要求分三次转账,最终以平台系统故障为由拒绝兑付。经调查,该抽奖活动实际为虚拟平台伪造的招聘骗局,公司未实际开展相关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称仅提供招聘信息,实际交易由个人操作且未授权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银行流水显示多次向公司账户转账,但未发现公司实际业务记录。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还原通话记录,证实招聘人员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去向及平台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5万元本金并支付法定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建立招聘信息审核机制,警惕街头抽奖等新型诈骗手段。求职者需核实平台资质,拒绝脱离正规渠道的异常交易要求,及时保存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