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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贷款专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贷款专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交友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欺诈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能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通过微信联系所谓贷款专员王某。王某以教育培训名义要求支付课程费用,并伪造对公账户收款凭证。张某某先后转账2.8万元用于征信修复服务及学历提升培训,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业务资质且账户异常,但已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虚假身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交易通过正规渠道完成,否认存在欺诈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资质、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及转账行为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流向。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对公账户信息及所谓课程协议。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核实对方资质,且存在脱离平台交易的异常情况,依法采信张某某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培训费用共计2.3万元,对其主张的征信修复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对资金流向的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专业身份的诈骗分子,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对于要求对公账户转账的教育培训项目,务必核实公司资质及业务范围,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