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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自由职业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兼职,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为虚假平台,通过多级拆分资金手段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征信修复兼职'广告,对方通过电信电话冒充客服人员诱导其下载虚假平台APP。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征信修复资质,且资金经多级账户拆分流转,最终无法联系到实际负责人。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民事合同关系,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服务交付,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虚假平台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转账记录及所谓'服务协议'文本。经核查,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所称第三方平台无法查证,且资金流向显示存在异常多级拆分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伪造平台资质、设置资金拆分陷阱等方式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认定的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资金流水异常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保证金'等话术陷阱,核实公司资质及平台真实性。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对要求点击不明链接、转账至对公账户的兼职机会保持谨慎,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