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教育培训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教育培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教育培训退费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教育培训退费为由,谎称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划转,承诺垫付费用后可获取返佣。张某某信以为真,分三次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平台系伪造的教育培训网站,合同签署方也非实际经营者。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自主经营教育培训业务,合同条款合法有效,否认与李某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虚假平台截图作为证据。被申请人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委要求对电子数据真实性进行技术鉴定,确认聊天记录时间戳与支付行为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因存在欺诈行为且合同相对方主体不实,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衍生的教育培训骗局,建议通过政府官网核实资质,对扫码支付保持谨慎,关键证据需及时进行电子数据公证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