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扫码付款遭冒充机构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兼职扫码付款遭冒充机构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招聘平台发布兼职信息,以刷单返利为由诱导应聘者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金融专员兼职'信息,对方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称可提供高额返利。通过微信沟通后,对方以'验证资质'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报警但未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应聘者自行操作,且已提供兼职机会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招聘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公司注册信息与招聘信息存在矛盾。公司未能出示员工管理记录,对账户异常情况作出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部分款项并追缴违法所得,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未完全支持全部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假兼职信息,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遭遇诈骗应立即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