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婚恋平台诈骗安全账户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婚恋平台诈骗安全账户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产生纠纷,对方以安全账户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培训退费需转账至安全账户'为由,通过平台私信引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进行转账操作。张某某误信后分三次向李某提供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汇款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被诈骗遂向平台投诉,但平台以'非平台直接行为'为由拒绝介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款项系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且未直接参与诱导转账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截图、APP转账界面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员工劳动合同,主张与诈骗行为无直接关联。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链及平台审核责任展开调查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对李某的诈骗行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先行赔付张某某损失的80%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老年人应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遭遇精准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APP截图等电子证据,维权时注意区分个人行为与平台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