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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婚恋遭诈骗 被索3.5万入金款

【标题】待业者婚恋遭诈骗 被索3.5万入金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网络招聘平台,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及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岗位时,被冒充HR的李某以婚恋交友名义诱导。对方谎称需缴纳'安全账户'保证金,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要求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平台未履行入职承诺且拒绝退还资金,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公司员工,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合同协议有效,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李某身份提出异议。经核查,平台存在未核实招聘者资质、未对'安全账户'要求进行风险提示等管理漏洞,关键证据链形成闭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平台应对发布者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警惕以婚恋为名的新型诈骗。求职者遇'安全账户'要求应立即终止交易,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及时申请紧急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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