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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婚恋平台注册用户,因平台推荐的所谓'政府项目合作'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诈骗手段诱骗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对方以'项目返佣'为由诱导张某某在电商平台点击短信链接,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李某以'公职人员身份'要求张某某先行垫付费用,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兑现承诺,直至平台暴露异常才察觉受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商业合作,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短信记录及平台异常提示截图,询问了李某身份核实过程。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但无法证明其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公职人员'身份伪装,遭遇转账要求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本案因报案延迟影响证据完整性,警示公众及时维权的重要性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